新古典学派与新自由主义


      1️⃣ 新古典学派社会福利思想

     2️⃣ 哈耶克的社会福利思想

      3️⃣ 弗里德曼的社会福利思想

边际革命
  • 边际效用学派是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的经济学学派。它的奠基者是三位几乎同时各自独立提出主观价值论的经济学家: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斯.

  • 杰文斯在1871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物品价值取决于该物品所提供的各种欲望满足中最不重要的欲望满足对人的福利所具有的意义。瓦尔拉斯则在《纯粹政治经济学纲要》中提出了“稀少性”价值论。

边际革命
  • 边际效用学派的理论基础是边际效用价值论。依照这个理论,商品价值是一种主观心理现象,表示人对物品满足人的欲望能力的感觉和评价。

  • 价值来源于效用,又以物品稀缺性为条件,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不能直接满足人的欲望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由其参与生产的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物品市场价格是买卖双方对物品效用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如果其他商品价格不变,则某一商品的价格只由该商品供求双方的主观评价来调节,并由能使供求达于均衡的边际评价来决定;如果考察所有商品在相互影响和制约条件下的价格决定,则各商品的价格之比应等于他们的边际效用之比。

边际革命的发展

  • 奥地利学派

  • 英国剑桥学派和福利经济学

  • 新福利经济学

  • 凯恩斯主义

  • 经济计量学

  • 现代新古典学派

  • 新古典综合派

1️⃣ 新古典学派社会福利思想


1.1 新古典学派的出现


  • 剑桥学派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创建的一个学派。由于马歇尔和他的忠实门生庇古、罗伯逊等长期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所以被称为剑桥学派。又由于其创始人马歇尔提出的“均衡价格论”既继承了这个时期的庸俗经济学传统,以生产费用解释价值决定,又融合了19世纪70年代后,以边际效用解释价值决定的庸俗学说,故又被称为“新古典学派”。

新古典学派的思想基础

  • 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同的是,新古典学派重在对经济市场运行的分析,他们关心的是通过市场实现财富的分配而不是经济的增长,他们提出的这种理论的基础是假定经济处于增长之中,并很少谈论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与职能。在社会福利方面,新古典学派经济学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只要合理地调整生产资源和分配国民收入,就能实现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福利的目标。

新古典学派的思想基础

  • 新古典学派的社会福利思想建立在个人主义价值观念基础上。

  • 新古典经济学家将人的行为简单化,他们提出的假设是,人们主要是通过追求舒服避免痛苦以达到使自己得到最大满足的目的,人们的行为也主要是受到这种目的的激励与推动,个人被认为是他们自己的福利的最好评判者,在做出关系到他们的福利的决定时,纯粹社会因素的影响,例如社会地位的不同,被认为是相对不太重要的因素。


新古典学派的思想基础

  • 新古典经济学家将社会福利限定为个人满足的数量。他们认为,如果一些人通过不致使他人遭受不良影响的财富再分配而改善生活状况,社会福利就会增加。西方福利经济学的奠基人、英国新古典学派著名代表庇古在其《福利经济学》中就表达了这种观点。

新古典学派的思想基础

  •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十分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他们指出,人们在做出自己的决定时,应该尽可能地具有更多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不能损害他人的自由。国家应该尽量少地干预经济行为。

  • 新古典学派的主要特点是,强调市场对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影响,反对国家对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过多干预;强调个人自由及个人在实现其福利过程中的作用与影响,反对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中过多的国家责任和作用。

1.2 新古典学派社会福利思想

对国家福利的反对

  • 新古典学派指出,如果说在新古典理论中存在一种原则,这种原则就是对自由的信仰,其基本含义是,福利的形式应该按照这样一种方式来设计,那就是保护人们获得机会的最大自由。

  • 新古典学派对普遍性社会保障制度和国家福利表示反对的另一个原因来自于伦理道德方面。

  • 新古典学派主张建立和发展私人保险制度。

  • 新古典学派坚决反对“制度性”的福利国家,提倡社会保险私有化。

社会福利的基本理念

  • 新古典学派将社会福利定义为个人从其行为特别是市场交换中获得的满足。

  • 国家对社会福利的干预,只有在这种干预促进个人满足的机会的增长时才是合理的,这种福利应该通过现金再分配的形式来实现.

  • 关于社会福利原则与社会保险原则的区分,是新古典学派社会保障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新古典学派认为,普遍性福利国家的发展是社会福利原则与社会保险原则混淆的结果,它对人口中的大多数提供极少的社会保险,而对真正的贫困者提供不充分的社会福利。


社会保障与道德危机

  • 新古典学派还从道德危机的角度,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批判。

  • 他们指出,按照人的本性,个人往往要使其行为能够最大限度地使自己得到满足,在福利国家中,这种满足往往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

  • 国家福利特别是较好的福利保障常常使领取者产生惰性和依赖性,从而使社会道德出现危机,对失业者提供比较多的失业保险津贴与救济,会使这些失业者不愿去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各种社会救济的发放使得一些人依赖救济过活,而不愿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善生活状况。

社会保障与道德危机

解决道德危机的办法:

  • 第一,实施类似于新济贫法制度那样的原则,使得社会保险津贴与社会福利补贴的接受者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方面低于正常人,使他们尽可能地通过个人的努力实现自我救济与自立。此外,提供工作福利也是避免现行福利制度所带来的道德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

  • 第二,必须对公民的社会福利权利给予一定的限制,主要措施应该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参加者和社会救济的领取者进行财产状况调查。

  • 第三,将大部分的社会福利服务恢复到由志愿性组织实施,不仅要恢复私人性保险制度,而且要恢复友谊会一类的互助组织,同时,还要依靠和发展慈善机构,因为,这些组织在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出现以前,已经对广大工人阶级提供了充分的保障需求,这些组织的原则与传统,又使它们能够防止接受帮助者的懒惰与欺诈行为。

2️⃣ 哈耶克的社会福利思想



背景

  • 凯恩斯所主张的各种国家干预经济的社会福利政策在不同程度上为西方国家所施行,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其政策的有效性是不容怀疑的。但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资本主义世界进人“滞胀”窘境,陷入福利“泥潭”,凯恩斯主义失灵了,其政策的有效性遇到了强有力的抨击。货币主义者甚至认为,正是凯恩斯主张的财政政策,带来了滞胀的后果。于是原来与它相对立的学派乘机卷土重来,还有一些新的流派应运而生。由此,西方社会福利思想便呈现出许多流派杂然相处、各执一说的局面。

背景

  • 在这些流派中,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那些从新古典经济学(包括边际效用学派、洛桑学派和剑桥学派等)中分离出来的思想流派,归纳为保守派和开明派:保守派原则上坚持古典的自由放任主义信条,强调私人企业自由经营的重要性;开明派则对旧理论加以改造,把凯恩斯的理论和新古典经济理论综合起来,再掺入政府干预的因素。这种“保守”和“开明”的划分,在含义上恰恰颠倒了过去的称谓。

  • 保守派又可细分为现代货币主义、供应学派、合理预期学派、新自由主义等。

2.1 哈耶克的政治经济主张

哈耶克的政治理念

  • 政府与权力的主张构成哈耶克政治理念的重要部分。如果不对政府权力施以限制,不仅会摧毁社会的繁荣与和平,而且还将摧毁民主这一维护自由的手段。

  • 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是哈耶克政治理念的另一个主要部分。个人只应当对自己的行动负责,而不应当对他人的行动承担责任。

  • 哈耶克强烈评判平均主义。追求绝对平等最终只会极大地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哈耶克的经济主张

  • 在社会经济领域引入一定程度的计划性是必须的,但是这种计划性不能代替竞争占据资本主义经济调节手段中的主导地位。

  • 哈耶克认为由市场所决定的分配是最公正的,任何人为的分配措施都会破坏这种公平性。

  • 哈耶克极力推崇经济自由,倡导市场竞争。

2.2 哈耶克对西方社会保障的批判

收入保障制度的后果

  • 社会保障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种是防止严重的物质匮乏的保障,即确保每个人维持生计的某种最低需要;第二种是某种生活水准的保障,即一个最低限度的收入保障。
  1. 收入保障是与个人选择职业的自由不相容的。

  2. 其次,收入保障制度有可能带来特权,影响他人的利益,从而对自由构成损害。

  3. 再次,收入保障可能导致社会对立和社会价值标准的蜕化。


福利国家的目标

  • 哈耶克指出,英国政府的许多社会福利活动之所以对自由构成威胁,是因为这些社会福利活动尽管表现为纯粹服务活动,但它们事实上意味着政府在行使一种强制权力,这种权力更是以政府在某些特定领域内要求享有排他性权力为基础的。

  • 福利国家目标与自由的矛盾

  • 哈耶克坚决反对将收入再分配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目标。他指出,“尽管收入再分配绝不是社会保险机构公开承认的最初意图,它现在已经到处成为一种实际的、被认可的目标”。


对国家保障的批判

  • 哈耶克对由国家统一控制和实施的社会保障体制提出尖锐批评。长远的代价将会非常高昂。

  • 哈耶克反对实行由国家垄断的养老金制度和国家单一控制的健康保险制度。因为制度本身沦为了政治工具。

  • 指出失业保险制度的弊端。失业保险制度,将工会推行工资政策导致的后果,由国家来负责,是转移责任。

2.3 哈耶克关于西方社会保障建设的主张

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性

  •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 有限度的保障是防止严重物质匮乏的保障,大家都能获得,确保每个人维持生计的某种最低需要,存在于市场之外;绝对的保障是某种生活水准的保障,唯有特权群体方能享有,是一种被认为对应有的特定收入的保障,只有通过控制市场才能提供。前者不会危及普遍自由,而后者因特权的存在构成了对自由潜在的严重威胁。

  • 福利国家是由许多不尽相同甚至相互冲突的要素混合而成的,一些要素使自由社会更具吸引力的,另一些要素则对自由社会构成潜在威胁。


贫困问题与最低生活保障

  • 分析了弱势群体的产生过程。原有生活纽带的断裂和市场竞争的不确定,逆境难以摆脱。

  • 我们不应当由于目光短浅而不通过增加收入的途径而是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法去救治贫困。凭空设计的再分配方式,长期看会有灾难性后果。

  • 主张实行最低收入保障制度,但有先决条件,即需要证明确有这一需要。


社会保障政策选择

  • 哈耶克社会保障思想的突出特征是倡导竞争

  • 哈耶克:“我们不仅应当承认存在着市场所不能满足的需求,而且还应当明确指出,政府决不应当是唯一有能力提供不具物质回报的服务的机构,而且在此领域也不应当有垄断,相反,应当允许尽可能多的独立的个人或组织运用其各自的能力去满足这些需求。”

  • 社会保障制度最佳的实施方式是对可用资源即时性地进行评估,而非毕其功于一役的草率做法。

  • 社会保障制度要为个人责任的发挥留下空间。

3️⃣ 弗里德曼的社会福利思想


3.1 弗里德曼的经济与政治主张

政治自由

  • 政治自由意味着一个人不受其他人的强制性的压制,对自由最大的威胁是权力的集中,国家的最重要的职责是保护我们的自由。

  • 为了保护我们的自由,政府是必要的,通过政府这一工具,我们可以行使我们的自由,但由于权力集中在当权者手中,政府也有可能成为自由的威胁。

  • 怎样才能在从政府的有利之处取得好处的同时回避其对自由的威胁呢?首先应该限制政府职责的范围,其次必须分散政府权力。


经济自由

  • 经济自由不仅与政治自由紧密相连,而且是保证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

  • 经济安排在促进自由社会方面起着双重作用,一方面,经济安排中的自由本身在广泛的意义上可以被理解为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经济自由本身是一个目的,另一方面,经济自由也是达到政治自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


政府职能的有限性

  • 弗里德曼坚决支持自由经济,提倡实行竞争性资本主义经济政策,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实施过多的干预。

  • 弗里德曼认为,为了保证社会有效运行,必须依靠政府行为,而为了保证自由不受侵犯,政府的职责又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就业自由

  • 弗里德曼主张实行就业自由,反对过多干涉自由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 弗里德曼对美国各州政府推行的劳动权利法提出异议,对职业执照制度同样提出反对。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 弗里德曼极力歌颂自由竞争的私营企业经济,但同时承认为了建立一个可以让自由市场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的结构,政府还是必要的。他从20 世纪50年代起.就是反对凯恩斯主义的急先锋。对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出现的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的现象、认为是实施开明派的干预主义政策所致。比如最低工资法,旨在提高低工资工人的收入,但是它的效果适得其反。因为它造成.工资太高,以致雇主不能雇佣这类工人,从而增加了失业,使所有在金字塔底层的人.景况变得更糟。

  • 他主张改弦更张,以自由放任主义的新古典经济学为指导思想,解除“并发症”困境。在《资本主义和自由》一书中,弗里德曼建议废除:公司税、等级所得税、免费的公共教育、社会保险、政府对自然灾害的救济、最低工.资法、高利贷利息率的最高限度、邮局垄断等–切超过财产权、契约法和国防规章以外的国家干预形式。也就是说,只要保持最大的经营自由,“看不见的手”将会使几乎每-件事情做得有理性和有效率。

3.2 弗里德曼的社会福利思想

收入分配与贫困问题

  • 在一个自由市场的社会里,收入分配的直接的道德原则是按照个人和他拥有的工具所生产的东西进行分配。

  • 弗里德曼坚决反对实行普遍的财富分享,认为“普遍的分享财富会使文明世界不能存在”。


收入分配与贫困问题

  • 弗里德曼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收入分配较之共产主义国家收入分配制度合理,也比共产主义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更能够减少不均等。

  • 仅以西方国家而论,国家愈加资本主义化,在任何意义上的不均等看来愈少。伴随着资本主义社会所取得的经济上的进展是不均等的大幅度减少。因为一个国家越是资本主义化,收入来自被一般认为是资本的部分愈少,而被用来支付给人类劳务的部分就愈大。


收入分配与贫困问题

  • 弗里德曼认为,消除贫困,对生活困难的人群给予补助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决定向贫困开战,那么,它必须选择一种最有效而又最简洁的武器。美国的收入保证计划繁琐且弊端颇多,特别体现在两个方面:全国标准的不统一,当时在州与州之间,按照福利救济计划所给予的援助水平差异悬殊;不利于低收入者积极寻找工作、美国的福利救济计划是按照凯恩斯的福利思想运作的、这一思想的中心是对收入在贫困线下者发放补助,没有工作的人与有低收人工作的人,在领取差额补助后,最终可得的可支配收入反而会一样多,这样就严重挫伤了努力自助的穷人的积极性、提供了人们拒绝工作的动力。因此弗里德曼认为、该计划是一项以牺牲了整个社会的效率,来实现一定程度公平的制度,妨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要消除贫困而又不损害效率,就必须对现有的援助穷人的收入计划进行改革。

收入分配与贫困问题

  • 弗里德曼提出了解决贫困问题的负所得税主张。

  • 负所得税:就是要利用政府借以收缴大部分税收的那种机制,即个人所得税,让低收入者依据其各自的收入得到政府向其补贴的不同的负所得税。之所以将这种帮助穷人的方法称之为“负所得税”,目的是要强调它与现行的所得税之间,在概念上与方法上的一致性。这种方法的实质是想通过补贴穷人的收入来扩展所得税,补贴的数额就是穷人未曾使用的所得税减免份额。

  • 负所得税 =(收入保障数-个人实际收入)× 负所得税率

  • 个人最终可支配收人 = 个人实际收人 + 负所得税税额

  • 弗里德曼举例说明负所得税的实施办法:按照美国当时的所得税法,一个四口之家有资格享受不低于3000美元(如果这个家庭使用的是标准扣除额的话,则刚好是3000美元〉的税收减免。即如果一个四口之家的年总收人是3000美元的话,那么他们一分钱的税也不用交;如果这个家庭的税前总收入是4000美元的话.去掉3000美元的标准扣除额,那么,它有1000美元的、正的应纳税收入,根据适用于这一等级的、14%的税率,该家庭一年应交税140美元、最后留下了3860美元的税后收入;如果这样一个家庭的税前总收入是2000美元,那么它将拥有1000美元未曾使用的税收减免,换句话说,它将拥有1000美元(3000美元-2000美元)的、负的应纳税收入,但在当时的法律下,该家庭不可能从这些未曾使用的税收减免中得到任何好处。也就是说,在正所得税制下,低于政府纳税额规定的家庭,不管其收入的高低,一律得不到任何现金补偿。政府提供的公共援助计划是根据特定的项目,如医疗、食品、住房、子女津贴、教育等分项实施的。
  • 在弗里德曼设计的负所得税方案中,年收入低于规定标准扣除额的家庭,将有资格得到一笔补偿,其数额取决于税率。假设负所得税的税率与第一个等级的正所得税的税率是相同的、即也是14%,那么、上述年收入为2000美元的四口之家,将在负所得税下得到140美元的负税收入,即( 3000 - 2000)×14%=140美元,最后留下了2140美元的税后所得。如果负所得税的税率是50%(这在弗里德曼看来应是可行的最高税率),那么,这个家庭将有资格得到500美元,留下了2500美元的税后收入。如果这个家庭的税前收入为零,那么它将拥有3000美元的、负的应纳税收入。在50%的负所得税税率下,它将有资格得到1500美元,留下了1500美元的税后收入。
  • 实际上弗里德曼的负所得税方案,界定了每一规模家庭(如四口之家)的两种收入:收支平衡的收入和确保的最低收入,这也是负所得税制度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上述例子中,收支平衡的收入就是3000美元。在这一收入点上该家庭既不必交税,也不会得到补偿;在此收入水平之上的.家庭要向政府交纳正的所得税;在此收人线下的、家庭则可以得到政府补偿的负的所得税。它所确保的最低收入,就是1500美元。当然,对于不同人数的家庭来说,这些收人也是不同的;家庭人数越多,收支平衡的收入与确保的最低收入也就越高。

收入分配与贫困问题

  • 实行负所得税的优点:它是专门针对贫困问题的;它向个人提供最有用帮助即现金帮助;它具有一般性特点,可以代替现在已经实施的很多特殊措施;它明白地表示出社会所负担的费用;它在市场之外发生作用;如同其他缓和贫困的措施那样,它减少那些被帮助者自助的动机,但是却没有完全消除这种动机。
  • 与当时政府推行的直接援助计划相比,负所得税方案更能激励低收人者积极寻找工作。在弗里德曼看来,直接援助计划由于按照差额原则发放,因而等同于对获得援助者的其他收入课以100%的税率,即相对于挣得的每一美元,他们的援助支付将减少一美元。

  • 弗里德曼的负所得税将税率降到50%以下、意在保持穷人小规模地、循序渐进地进行自助的动力。仍用上面的两个家庭收入(分别为零和2000美元)做说明,还是假定3000美元为收人保证线。在差额援助制下.收人为零的家庭可得3000美元的补助,而收入为2000美元的家庭只能得到1000美元的补助,从事低收入工作的家庭和没有工作的家庭,最后可得的实际收入是一样多的,因此弗里德曼说等于对援助者的收入征收了100%的税率;在上述负所得税方案下,原先收入为零的家庭可得1500美元的补助,最终可支配收入为1500美元。而原先收入为2000美元的家庭,最后得到的可支配收人为2500美元。

  • 两相比较,虽然低收入乃至无收入者从负税中所得的补助,比相对较高收入者所得的补助要多,但其最终的可支配收入是不一样的,这样就有利于促使贫困者积极寻找工作,哪怕是低收入的工作。


社会保险与最低工资

  • 提高高额累进所得税的人道主义和平均主义情绪,也促进了大批旨在增加特殊集团的福利的其他措施,这些措施中最重要的一套是一批贴着使人误解的标签的“社会保险”,其他的还有公共住房、法定最低工资、公费医疗、特别援助等。

  • 关于公共住房福利,与其本意大不相同。

  • 法定最低工资,使失业人数多于没有最低工资时的情况。


养老金制度

  • 作为再分配手段的养老金制度,是一种毫无原则的再分配。

  • 养老金管理机构的国有化弊大于利,竞争才能促进养老保障。

  • 强制性购买养老金剥夺了人们对自己大部分收入的控制,阻止了出售养老金和发展退休安排的竞争机制,造成了巨大的官僚机构,有损自由。


新自由主义的主张

  • 第一,主张非调控化:推崇市场原教旨主义,反对国家干预。

  • 第二,主张私有化:宣扬私有产权神话的永恒作用,反对公有制。

  • 第三,主张全球自由化:维护美国主导下的自由经济,反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 第四,主张福利个人化:强调保障的责任由国家向个人转移,反对福利国家。


派别 老左派 第三条道路 新右派
方式 平均主义者 投资者 放松控制者
结果 平等 包容 不平等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权利和责任兼有 责任
混合的福利经济 国家 公共/私有部门 私有
模式 命令和控制 合作/伙伴关系 竞争
开支 务实的
福利
责任 中央政府/向上 两者兼有 市场/向下
政治主张 中左/后意识形态

🚩 The end

奥地利学派

  • 奥地利学派是近代资产阶级经济学边际效用学派中最主要的一个流派。它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流行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因其创始人门格尔和继承者维塞尔、柏姆·巴维克都是奥地利人,都是维也纳大学教授,都用边际效用的个人消费心理来建立其理论体系,所以也被称为维也纳学派或心理学派。

奥地利学派

  • 奥地利学派反对德国历史学派否定抽象演绎的方法、否定理论经济学和一般规律的错误态度,也反对英国古典学派及其庸俗追随者的价值论和分配论,特别是反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它认为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个人的经济活动是国民经济的缩影。通过对个人经济活动的演绎、推理就足以说明错综复杂的现实经济现象。

奥地利学派

  • 奥地利学派把社会现实关系中的“经济人”抽象还原为追求消费欲望之满足的孤立个人,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改变为研究人与物的关系,研究消费者对消费品的主观评价,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主观主义的个人消费心理学。

奥地利学派

  • 奥地利学派的理论核心是主观价值论,即边际效用价值论。

  • 与萨伊等人的“效用价值论”不同,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一件东西要有价值,除有效用之外,还必须“稀少”,即数量有限。以致它的得、失成为物主快乐或痛苦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奥地利学派

  • 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和分配论,是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针锋相对的。

  • 它的主要论点有:价值是主观的,是物对人的欲望满足的重要性;价值的成因是效用加稀少性;价值量的大小也只取决于边际效用的大小,与社会必要劳动无关;价值产生于消费领域,不是生产资料将其价值转移予其产品,相反是产品价值赋予其生产资料以价值;资本和土地的收入,或是各自提供效用的报酬,或是产生于现在财货与将来财货的不同估价,与剥削劳动毫不相干。

奥地利学派

  • 20世纪30年代以来,以米塞斯和哈耶克为代表的一些奥地利经济学家继承了奥地利学派的传统理论并做了一些补充。他们反对马克思主义,也反对主张国家调节经济的凯恩斯主义,竭力鼓吹自由主义,崇拜市场自发势力而诽谤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通常称之为新奥地利学派。